,欢迎光临!
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请您留言
您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> 普法知识 >> 看球激动可理解 发泄不满“闹”不起

看球激动可理解 发泄不满“闹”不起

作者:网络 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25日
   2013年8月,一场中超联赛结束后,球迷们普遍不满主队表现。球赛散场后,贾某和魏某、郑某三人与其他球迷一起冲进体育馆大厅闹事,到处打砸,并将矿泉水瓶四处乱扔,砸向维持秩序的警察,造成一名警察手臂受伤。此外,贾某三人还煽动其他球迷用灭火器打砸体育场内的灯箱、展台等,造成体育场展厅、商铺受损严重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贾某、魏某和郑某在公共场所闹事,故意损毁财物,殴打他人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,遂判处贾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    评析:球迷骚乱已成为足球比赛的一个顽疾。无论是在中超比赛还是世界杯比赛期间,球迷对场上球员、裁判表现的不满都有可能引起情绪激动。那些持有相同看法的球迷常常聚集在一起,通过打砸行为来发泄不满情绪,却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犯罪。此外,支持不同球队的球迷在观赛时发生冲突的事例也时有发生,这种行为也涉嫌侵犯他人身体权和健康权。球迷因观看球赛情绪激动可以理解,但为图一时发泄之快而聚众闹事、触犯法律,实属不该。